盧天錫:征收農房應單獨立法
導語: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九江市副市長盧天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,三塊地入市過程中要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予以規(guī)范,以切實保障農民利益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農房是農民的重要資產。
3月5日上午9時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開幕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,其中他談論到“要做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,審慎開展農村土地征收、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、集體產權制度等改革試點。在改革中,要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、質量不下降、農民利益有保障?!?/p>
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九江市副市長盧天錫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,三塊地入市過程中要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予以規(guī)范,以切實保障農民利益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農房是農民的重要資產。
經濟觀察網:你為什么覺得農房征收應該單獨立法,目前的土地改革趨勢是房地合一,這有點倒退?
盧天錫:你說的是頂層制度設計者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,我說的是目前農村的現實具體解決方案,這是兩個比較緊密但不統(tǒng)一的問題,因為我在基層工作,所以我能理解多數農民他們最值錢的就是他們的房子,所以在目前這個階段,我們要保護農民的利益就是要保護農民的房屋。
經濟觀察網:對。但我們知道我國有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但無《農村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的真正原因是農村土地制度過于復雜和特殊。
盧天錫:是的。所以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沒有明確規(guī)定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具體作法, 土地征收履行的是“告知、確認、聽證”和“兩公告一登記”的程序。但房屋作為一種特殊的地上附著物,有很強的私有財產屬性,對程序的公平、公正有著更為嚴格和嚴謹的要求,但目前我們的土地征收并不能完全體現房屋的私有財產屬性,對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缺乏有效保護。
經濟觀察網:主要問題是土地沒有確權造成的,土地不是你的,所以你在不屬于你的地方建設的房屋,自然不會作為完全私有產權對待。
盧天錫:所以政府工作報告中說要做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是非常正確的。你只有確權了,你才能賦能。我剛才說了這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,但在目前的現實中,我們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按照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,由于缺乏相對統(tǒng)一和明確的政策法規(guī),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相比,補償安置標準偏低。各地在實踐中也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,有的地方規(guī)定的補償標準很低,甚至做出一些不合理的限制以壓低補償價格。加上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內土地性質的差別,造成了不同的地方、不同的項目甚至同一項目、同一地塊集體土地上房屋安置補償標準和方式都各不相同,差異很大。另外,大多數地方在確定集體土地上房屋安置補償方式和標準時,沒有細化區(qū)分農村房屋的用途、性質及房屋所有權人的相關權利,特別是沒有統(tǒng)籌考慮被征收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特殊性,如家庭人口、宅基地問題、利用自有房屋出租或生產經營等各種情況,而僅簡單以結構成新區(qū)分搞“大一統(tǒng)”、“一刀切”,嚴重侵害了被征收群眾的合法權益,也給征收工作增加了難度。
經濟觀察網:你的意思就是說為了解決現階段農民的利益,必須在這個階段單獨出臺征收房屋的法律條文。
盧天錫:是的。我們國家在任何一個階段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棄農民的任何利益,哪怕只有一點點利益,我們都要爭取。就像你說的,新土改正在試點,但這個試點過程中,我們也不能放棄農民的利益,哪怕就是有錢人眼中幾塊磚的利益。
經濟觀察網:我覺得有些難,農村房屋不像城市房屋,你什么時候買房,什么時候建房,有明確的期限,有些農村老房都不知道是什么時候建的?
盧天錫:農民的利益再困難也要解決。首先,我們可以參照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,出臺專門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辦法,對涉及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共利益的確定、征收主體、安置補償方式和標準、征收程序、司法救濟等方面做出明確具體的規(guī)定,以更好地規(guī)范指導各地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。
其次,統(tǒng)一房屋征收實施部門。房屋征收是一項專業(yè)性很強的系統(tǒng)工程,需要專業(yè)管理部門、專業(yè)技術人員予以承擔。為避免資源浪費,切實提高效率,建議實行機構整合,將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機構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機構合并,直屬于各級政府直接管理,統(tǒng)一負責本地區(qū)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,有效推進征收工作開展。
再次,科學合理進行房屋認定。結合正在實施的農村集體土地和房屋統(tǒng)一登記發(fā)證工作,在摸清底數的基數上,一方面依法依規(guī),對征收公告發(fā)布后,在房屋征收范圍內新建、擴建、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同時明確不予補償。另一方面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(tài)度,對因歷史原因造成房屋手續(xù)不全的,應盡力查明房屋建造年代、實際用途等,綜合予以考慮,充分保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。
最后,合理確定補償安置標準。在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時,統(tǒng)籌考慮集體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對象的家庭人口、宅基地、利用自建房屋租賃或生產經營等各種因素,在委托有專業(yè)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科學評估的基礎上,給予其合理的安置補償。在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內,可參照國土土地上房屋征收辦法,采取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的模式予以補償安置;對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以外,可采取貨幣補償、產權調換、宅基地重置自建房屋相結合的模式予以補償安置。家庭人口多、符合分戶條件的,可允許其宅基地分戶安置;對利用自有房屋進行租賃或生產經營的,在補償安置時,對其因征收造成的停產、停業(yè)損失及預期收益等問題要充分考慮,進行科學評估,給予合理補償。
總之,不能使被征收對象因房屋征收造成居住條件變差、家庭收入減少、生活水平降低,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和保障被征收農民的合法權益。